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按照《赣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实施。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了单位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张人富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并于7月份向市委主要领导述职。
(二)抓住“关键少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推进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今年共开展专题学法6次,专题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做好行政权力清单颗粒化梳理及认领工作。对照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对我局382项政务服务网事项逐一进行映射匹配。根据我局实际职责,在江西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对属于我局的统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领,目前共认领了106项统一行政权力事项。
二是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许可“零审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办理,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一站办理”工作。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梳理工作。根据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已公布的《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认真开展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梳理工作。
四是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印发了《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二十项措施》,推进柔性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梳理“轻微首违不罚”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对外公布,规范执法裁量权,确保“同案同罚”;执法案件快审快处。成立执法案件快审快处团队,设立案件调解、速处室,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易案件,实行快审快处,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一是做好行政立法工作。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转发<赣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赣市发〔2022〕16号)、《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彩票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22〕126号)要求,我局配合赣州市人大做好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全市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形成摸底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前往中心城区、于都县、兴国县、定南县等地开展立法调研,摸清本市停车管理现状以及围绕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三是收集全国各地在机动车管理立法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城市的相关资料;四是正在编写立法调研材料。
二是落实依法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了《市城管局“三重一大”决策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等一整套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流程,实现重大决策过程民主,结果科学。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探索律师驻队新模式,切实增强法律支撑保障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辅助决策等各方面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五)强化规范执法,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赣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召开全市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城管系统规范执法相关工作。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流程指引》,不断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和执法案卷管理。合理调整案件审查委员会人员,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模式,规范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同案同罚”,不断提升城管执法质效,今年共组织案件审查讨论会6次,研究审查案件32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行政诉讼案件41起,处罚决定正确,执行比较有力,未发生程序违法败诉问题。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指导提升实施方案》,开展县(区、市)城管系统执法工作检查,持续推行“721”工作法,开展城管系统执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巩固“强转树”专项活动成效,全面提升城管队伍形象和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卷宗评查工作,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制定网格化管理、协管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城管执法着装与行为规范等制度,建立务实管用的考核指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落实工作互动、考勤考核和监督机制。
三是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体能训练等方面开展经常性培训,市、县(市、区)分别组织多轮业务培训,做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制定《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成立3个督查组对20个县(市、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法治城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
(六)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印发了《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说明报告》,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城市管理职能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计划》,做好“一单两库”基础工作,推行部门联合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七)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
印发了《市城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原则、制发程序,评估清理等全过程管理规范,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提供基本遵循。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9份,上报市政府备案审查文件1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继续有效19件,拟修改3件、废止5件、失效1件,通过清理,有力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八)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将普法教育融入到执法办案程序当中,将弘扬法治精神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结合“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民法典宣传月”“百万网民学法律”等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5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专题培训4次,提升城管执法队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能力水平,做到规范文明执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在微信公众号公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4起,提升城管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贴近群众,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全市城管系统“优秀案例评选”。对执法案例从主体、程序、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开展评查,评选优秀案例,纠正程序违法和不规范、不文明、选择性执法行为。通过此项活动,在全市城管系统树立行政执法“比学赶帮超”的新风气,努力建设一支“懂执法、会执法、善执法”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经常性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体能训练等方面开展经常性培训,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模拟演练和业务轮训。市、县(市、区)城管部门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是全面推行规范化执法。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自由裁量基准,参考经典案例,梳理建立“同案同罚”标准,压缩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引入律师驻队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依法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开展执法督查、检查,对各县(市、区)城管执法现场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各地改革和执法的困难,进一步促进全市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
指导县(市、区)抓好“社区城管工作室”标准化建设,落实经常性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适时召开全市“城管进社区”流动现场会,学习先进经验,以评促提,全面提升“城管进社区”服务水平。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地见效
压实营商环境二十项措施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制度,筑牢一号工程“责任链”。从群众、企业的急难愁盼入手,通过解决停车难、如厕难等民生实事,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做好企业“首席服务官”,帮助涉及城市管理的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指导各县(市、区)城管局落实助力商圈繁荣十八项措施,打响具有赣州城管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