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根据《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赣州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赣市发改价管字〔2023〕43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5月1日起(以2023年6月抄表水量开始执行新水价),我市中心城区(五区)水价将做统一调整,具体供水价格调整如下: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日常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是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特种用水包括高尔夫球场、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洗浴(指专业洗浴、足浴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洗浴、足浴、温泉、水疗等服务)、洗车、歌舞厅、桑拿、按摩、酒吧、茶座、咖啡厅、美容美发、游泳馆等用水,但盲人按摩店、体育场馆里的游泳馆,以及年用水量不超过360立方米的洗浴、洗车、美容美发用水除外。
本次调整的自来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其收费标准依然根据《关于赣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赣市府办发【2018】61号)、《赣州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赣市府办发【2018】4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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