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赣州市2024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石城县江西省汉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欠薪案件
2024年以来,石城县劳动监察局多次接到投诉,反映江西省汉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江西省汉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拖欠陈某等200余人2023年11月及12月份工资,总计180余万元。2024年2月2日,石城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石人社监令字〔2024〕14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石城县人社局于2024年3月2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石人社监理告字〔2024〕4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3月28日,石城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字〔2024〕1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目前处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等待期。
二、宁都县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欠薪案件
2024年1月4日,宁都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曾某等50名员工2023年8月份至2023年12月份工资,总计243881.75元。2024年1月12日,宁都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宁人社监令字〔2024〕3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也不配合调查处理。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故意逃逸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且欠薪数额较大,经宁都县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该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于2024年1月17日移送宁都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立案侦查。
三、于都县赣州星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欠薪案件
2023年12月14日,于都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赣州星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赣州星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承建于都长征学院一、二号楼项目拖欠黄某等29名民工工资223000元。2024年1月9日,于都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于人社监令字〔2024〕10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民工工资,于都县人社局于2024年1月22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于人社监理告字〔2024〕10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2月3日,于都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于人社监理字〔2024〕8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工资,目前处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等待期。
四、于都县美加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欠薪案件
2023年11月23日,于都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于都美加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于都美加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拖欠钟某等8名员工工资共计87082元。2023年12月18日,于都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于人社监令字〔2023〕238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于都县人社局于2024年1月23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于人社监理告字〔2024〕14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2月5日于都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于人社监理字〔2024〕10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工资,目前处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等待期。
五、上犹县江西省红马钢结构有限公司欠薪案件
2023年12月12日,上犹县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反映江西省红马钢结构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江西省红马钢结构有限公司拖欠宋某等3名劳动者2023年8月-2023年10月的工资,总计66301元。2024年1月19日,上犹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上人社监令字〔2024〕3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上犹县人社局于2024年2月20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上人社监理告字〔2024〕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上人社监罚告字〔2024〕8号),在告知书到期前,该公司支付了劳动者工资6万元,并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4月8日上犹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上人社监理字〔202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人社监罚字〔2024〕6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拖欠工资并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目前处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等待期。
六、定南县江西省鼎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2024年2月5日定南县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投诉江西省鼎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投诉人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工资27000元。
经查,投诉人反映欠薪情况属实。定南县劳动监察局多次督促,该公司均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2024年3月4日,定南县人社局对江西省鼎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定人社监令字〔2024〕6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定南县人社局于2024年3月19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定人社监理告字〔2024〕2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4月2日,定南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定人社监理字〔2024〕1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工资,目前处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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