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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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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润朗工程字2023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三明路片区内涝积水问题,完善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实施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311-360700-04-01-237494)。

二、项目位于赣州市章贡区三明路。项目主要在瑞金路、三明路、寻乌路新建排水管道等,包括新建雨水管道约2170米、污水管道约1700米,在地势低洼处补充完善雨水收集系统,修复路面约12500平方米。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2789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进一步核定

四、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

(二)请按以上原则,开展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抓紧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政策文件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技术指标。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五、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一年。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未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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