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昱 见习记者 杨笑寒
据财政部网站9月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财政部修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
在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方面,《办法》提出,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的修订印发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将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扩大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办法》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可以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降低创业者的融资风险,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此外,记者发现,与2019年制定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20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相比,新《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下降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下降为5%。
“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以及放宽申请条件,将有力地促进创业就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于晓明表示。
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7.33亿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激励,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2.5亿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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