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5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近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项任务落实,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房屋市政事故多发势头,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30号)、《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93号)、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赣市建专委〔2021〕8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情况。
(二)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主要包括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施工监督执法检查等情况,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情况。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突出检查高支模、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其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与方案是否吻合等情况。
(四)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落实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分包单位(含劳务队伍)管理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落实冬季施工和应对大风、低温、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市级抽查
四、检查安排
项目参建各方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有关要求和自身实际迅速开展检查,市住建局将派出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房屋市政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组人员及分组等安排另行通知。
五、市级检查时间
11月4日—11月12日(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项目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要按照风险管控级别,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抓好整改,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闭环管理。
(二)深入开展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属地在建项目进行全数检查。重点查隐患台账、查整改进度、查责任落实、查改进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在建工程项目和企业,进一步夯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工作,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检查期间车辆和费用由各检查组自行负责,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最好个人防护。
(四)及时汇总上报。一是各检查组于11月12日前报送此次检查的汇总报告,报告内容包含:1.总体情况;2.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针对检查内容逐一查找部门、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要有具体事例;3.下一步工作建议;4.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清单。二是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根据隐患整治内容,举一反三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并在整改时限内将整改销号资料统一汇总报送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 汪孟彦,电话:8286787,邮箱:974622202@qq.com。
附件:1.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监管层面)
2.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项目层面)
3.整改通知单
4.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 (监管层面)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组: 县(市、区)住建局(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 (项目层面)
注:此表由各受检单位自评后,报检查组核查。 检查组: 受检单位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整改通知单 编号:第 组 号
附件4
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 检查组长: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按检查情况由好到差排名。 2.检查项目 个,下发整改通知单: 份(其中停工 份),发现隐患条数: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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