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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风光电发展重点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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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风光电发展重点调研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根据下发的风光电重点企业名单,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了解我市风光电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光电发展现状

面对“碳达峰、碳中和”及能源变革等重大机遇,赣州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达552.7万千瓦,年发电量88.6亿千瓦时,装机和发电量均居全省第一,清洁能源利用程度显著提升,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为美丽赣州建设贡献了强劲动能。

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来看,2023-2025年重点建设的风电项目有赣县阳埠、崇义铅厂、定南双山二期、全南乌梅山二期等风电项目,总装机约80万千瓦;重点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有信丰县、会昌县、赣州经开区、于都县、宁都县、石城县等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150万千瓦。预期项目投产建设将有效提升我市新能源装机规模,促进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的消费转变,减少对煤炭、油气等传统能源的依赖,使我市能源结构更加低碳、清洁、可持续,同时也将有效保障我市的能源安全。

从重点企业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市选取的风电调研重点企业12家,太阳能发电重点企业2家,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风电重点企业2023年发电量为33.5亿千瓦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风电发电量的63.4%,同比下降0.6%;2023年全年平均上网电价约为0.4-0.5元/千瓦时,营业收入为17.4亿元,同比下降2.4%;利润总额为8.4亿元,同比下降0.4%。太阳能发电企业2023年发电量为1.3亿千瓦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太阳能发电量的30.9%,同比增长1.6%;2023年合同约定上网电价约为1元/千瓦时,基准上网电价约为0.4元/千瓦时,国家补贴约为0.6元/千瓦时,营业收入为1.1亿元,同比增长1.0%;利润总额为0.2亿元,同比下降4.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运营成本高。目前,我国风电设备主要依靠进口,风电场的综合造价较高,比火电高出约50%。对于资金力量不够雄厚的企业,尤其是非央企、国企来说,前期融资压力大、融资成本高,部分地区金融机构对风电项目的贷款期限设置一般为7年左右,远远短于火电、水电等项目,导致风电项目的还贷压力较大。此外,由于风光电的发电效率和稳定性依赖于天气条件,因此风光电企业需要进行持续的维护和更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维护成本高昂。

2.并网接纳能力不足。因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受天气、温度、光照、风力大小等不可控条件影响,直接导致了发电量和上网电量不稳定,不能较好的满足电网合理调峰的需求,同时部分地区风光电项目因前期未进行合理规划,发电量已超出当地接纳能力。如瑞金市2023年最大受电负荷26.98万千瓦,截止2023年底分布式光伏开发总规模已占全年最大总负荷的92%,排在全省的前列,已远超区域接纳能力,被纳入全省“红色预警区域清单”,最大受电负荷占比超高已成为瑞金市光伏发展的主要瓶颈。

3.企业利润空间收窄。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标杆电价+国家补贴”的电价模式,现阶段参与市场化交易,交易时段的电价由中长期交易和现货市场交易构成,并根据预测和实发的电量综合研判,以实现最大利益。以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例,风电上网电价自2016年的0.60元/千瓦时下降至2020年的0.47元/千瓦时,2021年风电开始执行燃煤发电标杆电价(即平价上网,电价约为0.33元/千瓦时),基本接近企业的发电成本。自江西电价实行现货交易以后,风电结算价格持续走低,造成风电收入锐减,利润空间进一步收窄。此外,由于风光电整体发电量稳定性不高,国网调峰压力较大,在丰电期国网发电量高于用电量,对风光电需求不大,导致总体企业效益不高。

4.对周边环境影响大。风电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升压站、风电机组基础和箱变、进站道路、集电线敷设及施工场地工棚、仓库等施工临时性建筑和场内公路建设等,这些工程在建设时均要占压地表和产生大量的废土弃渣,破坏地表植被,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加大地质灾害风险。同时风电机组运转产生的噪音可能会影响周围的野生动物,迫使动物搬迁或无法繁衍。

三、相关政策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扶持力度,组织和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拓宽并畅通融资渠道,针对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延长低息贷款、无息贷款优惠期,减轻企业还贷压力,推动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落实解决。同时积极完善相关税收减免支持与风光电电价补贴政策,及时发放电价补贴,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2.加强储能项目建设。强化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风光电荷储一体化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提升风光电电力需求侧响应调节能力和并网接纳能力,保障新能源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推动电力市场改革。提高风电场保障收购小时数,进一步优化电网负荷调节机制,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形成有效激励,保证企业有合理回报,提升投资者投资我市风光电项目的意愿。

4.强化环保监督检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风电场施工期环保措施,对破坏坡面进行植被防护,尽快实施裸地绿化、美化工程,尽早恢复植被;积极控制水土流失,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面积,保护好建设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

5.持续推进风光电发展。积极推进光伏建设,依托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电网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并举,“十四五”时期在赣州东北部山区等适宜区域建设集中或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同时大力发展“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农光、林光、渔光、牧光互补等特色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厂房、学校、医院、车站等现有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探索屋顶分布式光伏+智能微电网融合发展新模式。有序推进风能发展,加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与城乡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积极挖掘可开发风电资源潜力,合理开发靠近负荷中心、工业园区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就近直接消纳,减少长距离输送能耗,避免弃风和限电现象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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