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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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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市政府委托,825日,市审计局局长谢京华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0年,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叠加”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增速均实现了正增长。20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下降1.5%,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9%

——民生领域保障持续加大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3%,总量连续13年位列全省首位。其中,全市安排民生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4%有力保障了省51件、市50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3.59亿元。通过系统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我市获得的176.52亿元直达资金的动态监控,确保直达资金快速惠企利民。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免税费44.16亿元,惠及企业14.87万户(次),切实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

——审计整改得到持续推动。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加强整改跟踪督促工作,市人大财经委组织开展重点督办及满意度测评,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人,整改情况较好。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和蓉江新区财政局2020年度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完整。市本级部分发展专项资金参照往年预算延续安排,支出预算相对固化。蓉江新区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初未安排债务付息支出预算。

2.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市本级、蓉江新区部分预算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未实际执行。市本级、赣州经开区部分项目未充分考虑上年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继续安排预算资金,当年执行率仍然偏

3.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蓉江新区未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报表。赣州经开区部分预算单位未及时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4.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主要是赣州经开区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要求面向小微企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批复采购。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对6个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主要是有的单位未将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余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有的单位未充分考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当年继续编报资金预算,导致资金结转结余;有的单位决算草案中收支核算不准确。

2.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偏慢。主要是有的单位预算约束力有待提高,预算执行与年初批复预算差异较大,部门预算执行率低;有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

3.单位预算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有的单位预算支出管理不严格,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用于基本支出、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等行为;有的单位延压收入;有的单位存在未及时发放执行标的款、取保候审保证金超期未及时处理等问题;有的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4.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主要是有的单位部分项目绩效指标指向不明确、相关性不够;有的单位部分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自评结果不够客观;有的单位部分项目由于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导致资金闲置未用。

(三)县级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对9个县2017年至2019年度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主要是一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有些地方年初预算编制未与往年决算数据、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有效衔接,导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或超预算

2.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地方延压收入;一些地方未足额上缴市级分成收入;有些地方违规收费;有些地方部分单位未及时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主要是有些地方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有些地方未及时收回乡镇和单位连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

4.项目绩效管理有待提高。主要是有些地方因项目选址变更、“财园信贷通”贷款逾期代偿等原因,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有些地方因专项资金滞留国库、项目未及时开工等原因,导致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有些地方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导致政府债券资金、贷款资金闲置;有些地方为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安排预算。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工业企业电价补贴专项审计情况。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补贴政策有待完善。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我市出台了《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由于办法中对用电量、年纳税额统计口径和企业接受行政处罚时间等兑现条件界定不清晰,导致各地兑现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如,一些地方对补贴年度受到行政处罚、年纳税额未扣除代扣代缴税额、企业用电量未扣除生活用电的企业予以补贴。

2.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电价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至企业;有些地方部分企业未享受补贴资金。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市审计局组织对20个县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1.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保尽保仍有漏缺。个别地方部分被征地农民少获取财政补助资金;有些地方部分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些地方未及时将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一些地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

2)部分政策落实不精准。因经办机构审核不严,导致一些地方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一些地方部分在省内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些地方部分小微企业未获得(少获得社会保险费减免,一些地方部分企业多减免社会保险费有些地方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存款利率未执行优惠利率,导致少计利息。

2.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有些地方部分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些地方部分医疗机构未完成25种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采购任务;有些地方部分公立医院违规加价销售药品(耗材);有些地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拖欠供应商货款;有些地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银行存款利率未执行优惠利率,导致少计利息。

2)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经营不规范。主要是有些地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规避按病种付费等控费措施,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一些地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通过虚开药品(诊疗项目)、挂床住院和串换药品(耗材或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一些地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患者费用,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一些地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套餐式检查、滥开辅助用药和重复检查等过度医疗问题

3)基金管理需加强。因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不严,一些地方支付限制用药费用、支付应由工伤保险、第三人支付等非医保承担的费用、向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重复报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

(三)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对22018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不严。主要是违规改变新农村建设资金用途,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村部装修等支出;有的县因验收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项目工程款;有的县部分工程项目虚报工程量骗取财政资金;有的县部分不符合条件的非贫困户发放改房补贴。此外,还存在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未及时收回的现象

2.项目安排和绩效管理效果不佳。主要是部分项目安排不合理,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项目建成后,存在因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损毁、无法使用等现象

三、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17个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任务完成不到位。有些地方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如期建成,影响拆迁居民及时回迁安置。

(二)资金违规使用或闲置。一些地方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闲置1年以上;有些地方部分安居工程贷款、债券资金用于非安居工程建设;有些地方挪用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行政办公经费开支等;有些地方公租房租金收入、销售收入以及配套设施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三)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有待改进。有些地方部分公租房闲置1年以上;有些地方部分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用于办公、企业管理人员住房等;一些地方存在部分公租房申请人虚报资料骗取保障房待遇、不符合条件人员未及时退出等情况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已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

对于上述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整改落实情况将按要求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绩效结果运用的有机结合,切实解决资金结余沉淀、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指标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全程管理监督,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政策配套,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性,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的管理监督力度,促进政策措施落实。

(三)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加强评审结果应用。强化绩效意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强化评审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大整改力度,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更好地“治已病、防未病”。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屡审屡犯的,整改造假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整改的,要严肃处理。

[本报告涉及的县(市、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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