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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技能人才“赣军”!赣州20条“硬核”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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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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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0〕2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目标任务

聚焦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三大战略,培养造就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

——技能人才总量显著增加。到2025年,全市技能工作者总量翻一番,达到15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30%。职业技能培训总规模翻一番,达到100万人次。

——技工教育实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全市技工院校达到20所,其中技师学院2所、高级技工学校3所。技工院校年培养技能人才总量翻两番,达到5万人。

——技能人才贡献率稳步提升。到202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市内实习率达60%、市内就业率达50%,技能人才市内就业率达50%。

政策措施

 (一)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1.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将技工院校布局纳入各县(市、区)区域发展、产业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技工院校建设。统筹规划我市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及专业设置,技师学院招收预备技师层次规模不低于招生规模的30%,高级技工学校(含技师学院)招收高级工以上层次规模不低于招生规模的60%。推进宁都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支持有条件的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有条件的普通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围绕“1+5+N”产业布局,打造一批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2.创新办学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技工教育,并按规定享受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政策待遇。鼓励优质技工教育资源通过校校合作方式,帮扶新设或欠发展技工学校。技工院校经审批或备案同意可设立分校、教学点。鼓励引企入校和自办实习工厂,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技工院校非全日制招生重点。鼓励技工院校进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探索。〔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3.理顺技工院校管理体制。加强技工院校与职业技术院校的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单独举办技工教育的公办技工院校行政、业务归口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水平动态评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4.壮大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将技师学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33%,其他技工院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26%。技工院校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对优秀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直接通过考察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任教。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时,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完善教师评价选拔制度。提高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通过率,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可直接申报审定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着力激发技能人才发展活力

6.全面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运用多种评价方式进行技能评价。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企业、社会机构对尚无国家、行业标准且从业人员较多的工种开发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的从市本级就业资金中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支持直播销售员、电子竞技员、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新职业培训,在从业经验、师资配备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自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8.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强技能竞赛统筹,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能竞赛,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及其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分别由教育、人社部门统筹开展。我市参赛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及优胜奖,在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前三名,分别按省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资金;承办国家级、省级一类、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市本级就业资金分别按每个职业(工种)30万元、10万元、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9.扶持技能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在校学生校内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院校可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全日制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工作室等开展技能创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0.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推进赣州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承担技能竞赛实训和比赛基地、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等有关职能,实现培训资源共享。鼓励企业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