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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县级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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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农办,上犹县、南康区畜牧水产局:

春耕备耕在即,农资产品进入生产、销售和使用旺季。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同时促进各地执法交流,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县级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交叉检查时间安排在34日—22,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自行确定,做到提前与被检查县(市、区)联络,每县至少安排1天半。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由检查人员现场根据当地检查对象清单随机抽取,主要抽查县级农资集中交易市场的农资经营单位,同时重心下移,随机抽查检查至少2个乡镇的农资交易市场。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类经营单位15家以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其它农资经营单位若干,其中,检查乡镇农资经营店5家以上

三、检查内容

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兼顾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其它农资。认真检查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农资包装标签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标签管理办法;生产许可证、登记证、产品有效期是否过期;农资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经营档案和进货档案,有无完整、规范的销售记录、进货记录;有没有销售未经品种审定及授权农资等。在检查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抽取有关样品和标签。

四、检查人员安排

检查人员为市级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35名执法人员,组成9个检查小组。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  负责南康区、开发区、蓉江新区

  长:陈辉(市执法支队)

  员:吕宗源、林宗宝、邹兆亿

第二组  负责于都县、兴国县

  长:彭扬(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员:黄虹英、刘晟斌、廖军

第三组  负责定南县、寻乌县

  长:蓝斌(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员:吉平、王芳

第四组  负责安远县、会昌县

  长:陈定海(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员:钟鼎财、蓝义栋

第五组  负责信丰县、大余县

 长:胡晓峰(章贡区农业农村局)

 员:王元治、薛国亮

第六组  负责章贡区、赣县区

  长:刘小林(瑞金市农业农村局)

  员:刘毅知、钟海元

第七组  负责崇义县、上犹县

  长:王小宁(经开区农办)

  员:赖建文、孙益泉、周功明、陈卿如

第八组  负责全南县、龙南县

  长:李剑(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员:谭新龙、刘先明

第九组  负责宁都县、瑞金市、石城县

  长:谭上勇(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员:李季明、许娜、黄知勤

五、工作要求

1、全力支持配合。各县(市、区)农粮部门要全力支持此次春季农资打假县级交叉检查专项行动,足额保障检查小组被抽调执法人员的差旅费,调派好执法车辆,派出执法人员以及其它业务骨干配合行动。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用车由各检查小组组长所在县(市、区)农粮局负责安排;车辆安排确有困难的,协调被检查县(市、区)农粮局安排。

2、落实检查任务。检查小组根据检查任务安排对各县(市、区)农资集中交易市场的农资销售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同时深入部分乡镇农资交易市场;适当向农资使用环节延伸,必要时深入农业生产田间地头。检查过程中,各检查小组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视案件具体情况,将一般性案件以市农粮局名义直接移交所在地县级农粮局立案查办;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跨县域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市执法支队,同时做好原始证据固定工作。

3、加强案件查办。各县(市、区)农粮局对检查小组发现并移交的涉嫌违法农资案件线索立即组织执法力量进行立案查办,并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案件查处情况报送市执法支队。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跨县域案件线索,市执法支队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办。

4、做好信息汇总。各检查小组要认真落实市场检查工作记录制度,对被检查农资经营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好《赣州市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检查完成后,市执法支队要组织各检查小组组长召开检查信息反馈会议,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市执法支队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0797-8196107, 邮箱: ganzhouzhifa@163.com)

附件:赣州市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县级交叉检查记录表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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