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4MA3672BJ7X
地址:上犹县东山镇茶亭专业市场二期废品收购行业8号店铺
投资人: 严由民
2022年4月24日、25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将收购的废油漆桶、废油桶经金属打包机压成压块后和部分未压块的废油漆桶,露天贮存在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8号店铺旁,且地面遗撒有废油漆渣。
以上事实,有 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投资人严由民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一百一十四 条 第一款 的规定,责令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 立即停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我局将对上犹县由民废品收购店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你废品收购店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