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公字〔2023〕50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26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护航“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现将《赣州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26条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0日
赣州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
发展26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主题教育,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护航“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提出以下措施:
一、简化涉企审批事项
(一)支持举办大型文旅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为4个工作日。严格大型活动审批监管和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大型文旅活动和商圈、夜市等周边交通突出问题,科学划定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时段,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临时路外停车场。
(二)配合做好企业集体户设立有关工作。对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业园区等单位自愿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取消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由派出所直接办理,不受单位人员数量、是否有集体宿舍等条件限制,且单位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
(三)推行保安服务许可便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承诺时限压缩为9个工作日,将保安员证核发事项委托至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并推行保安员考试网上报名、预约、审核制度。
(四)优化机动车报废注销监管程序。以实时线上远程监管为主,快捷办理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注销登记,留存车辆解体前视频和解体后影像资料、车辆识别代号电子资料,便于报废回收企业开展车辆报废解体工作。
(五)大力支持民宿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市支持民宿业发展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乡村民宿“党政扶持、部门指导、业主自治、良性发展”服务管理新模式。加强日常业务指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住宿登记等要求,压实业主治安管理主体责任。
(六)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持续推行容缺办理工作,对涉企服务审批事项先行受理再补充证明材料,缩短审批备案时间。对企业员工有集中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等业务需求的,集中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现场办理。
二、优化涉企政务服务
(七)全面压缩办理身份证时限。办理身份证最快3个工作日领证,在赣州市户籍受理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邮寄的,一律免费邮寄至全国各地。
(八)打造“一窗通办”服务窗口。持续落实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365天“不打烊”服务措施,持续推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配套完善涉企政务服务政策措施,简化办事环节,公章刊刻等4个事项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完成;申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企业申请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
(九)提供便捷车驾管网办、就近服务。依托“交管12123”APP、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车驾管业务“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动18项常规交管业务入驻派出所,打通公安交管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推行机动车线上抵押登记。在我市部分银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启用线上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直接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十一)提供二手车交易信息查询服务。依托“赣服通”搭建二手车交易信息查询平台,提供待交易二手车的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检验时间、报废年限、抵押状态、查封状态,是否有未处理交通类违法记录,是否发生过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等与车辆交易相关的基本信息。为二手车交易企业、购车群众提供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促进二手车交易流通。
(十二)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出入境助企服务专窗,为企业出国出境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出入境证件预约办、一窗办、加急办等服务。
(十三)服务企业“引进来”。主动为企业引进高层次外籍人才提供“一人一策”停居留便利服务。全面推广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证件“一窗通办”。在“江西公安出入境”微信小程序提供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人自助申报、签证到期提醒及预约办理等网上服务,对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外籍人才实行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并联办理。
三、完善涉企帮扶机制
(十四)加强常态化巡逻防控。充分发挥“1、3、5分钟”快反体系和“巡处一体化”改革效能,推进网格布警、融合用警,不断提升保驾护航能力和水平。
(十五)优化警企联系服务机制。落实“一企一警”制度,常态化深入辖区企业,指导完善内部安全防范、治安防控等工作。组织公安机关法律协会成员、法治建设指导员、普法志愿者进驻企业,认真收集涉法涉诉问题,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提升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和水平。
(十六)健全涉企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并发挥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对新增企业和项目上门指导完善内部保卫措施。
(十七)建立企业交通风险提示机制。以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深入企业开展交通隐患摸排工作,为重点运输企业定期提供交通安全风险画像报告,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工作中发现的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交通风险问题,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函,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安全经营。
(十八)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扎实推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信息通报等制度机制落实,加强网络安全威胁情报预警,提升涉企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十九)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完善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监测预警、隐患整治、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走访排查力度,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全方位压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二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安静生产期”制度,对涉及公安业务的企业开展日常检查时,应当弹性安排检查时间,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十一)严格把握执法界限。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疑罪从无和法不溯及既往等法律原则,对认定犯罪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对符合法定撤案条件的依法及时撤案,严禁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巩固和深化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成果,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十二)依法简化资金返还流程。坚持侦查破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对权属关系明确且无争议的受害企业财产,应当在3日内通知受害企业并依法及时返还,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二十三)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金融、建筑、交通、矿产等重点行业涉黑涉恶犯罪,依法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金融诈骗、虚假诉讼、商业贿赂等突出经济犯罪。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四)重点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净网”“护网”行动,指导重点企业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和数据安全、信息系统安全应对处置,依法快速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网络造谣传谣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黑客攻击破坏、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五)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依法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拳打击盗用、侵占企业创新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线索、案件快侦快办工作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六)强化12389线索受理核查。加强对公安部 12389“企业诉求平台”受理涉企举报投诉线索的核查办理,持续整治公安机关及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案不立、 压案不查、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有效期:长期
(政策解读专员: 李锋 0797868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