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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州工匠”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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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才用才的社会氛围,建立一支具有工匠精神和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力我市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示范区提供坚实技能人才保障。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州工匠”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主要内容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凡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生产服务一线特别是服务我市“1+5+N”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工作岗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在工艺专长、技能和技艺、技艺传承、技术改造和职业技能大赛等方面有一定成就。同时,突出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和鼓励各县(市、区)培养本地技能人才,对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省“双高工程”高技能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主要人才计划的人才和入选赣州市人才目录D类及以上的人才不再参与选拔。同等条件下,已获评县级工匠优先选拔。

    (二)选拔名额

2023年开始,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5名左右。

(三)选拔程序

每年选拔工作开始前,由市人社局制定印发选拔相关文件,明确选拔具体事项,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分为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

    (四)奖励措施

对选拔产生的“赣州工匠”,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在同等条件下,“赣州工匠”可优先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技术技艺交流等活动,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评选表彰,优先推荐“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优先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政府资助项目。

    二、申报途径

每年开展选拔前,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和市工信局下发选拔通知,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和市直(驻市)单位推荐报送,相关选拔通知会在“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和网站进行公布,想申报的可根据选拔通知的要求到属地人社部门或市直(驻市)单位申报。

政策解读渠道:赣州市人社局职建科 0797-899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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