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围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交易、优化采购流程、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等方面,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多措并举赋能全市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考核,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修订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增设营商环境内容。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考核细则,定期进行通报。2024年,印发县(市、区)通报和市本级预算单位通报各1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件和工作提醒函12件。
二是优化流程,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合同“在线签订”、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三个“全覆盖”,压缩合同签订时间,优化采购流程,推动全程交易“零跑腿”。2023年4月起,全市非招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率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均达到100%。
三是提高效能,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政府采购“正负清单”,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延迟付款约束机制,原则上不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切实减轻投标供应商负担。2024年1-4月,赣州市发放线上“政采贷”38笔,融资金额2233万元,惠及中小企业35家。
四是创新举措,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创新制定了《赣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细化采购文件编制要求,采取正负面示例方式,从源头上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建立记分管理“亮灯”预警工作机制,设置记分指标76个,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失范行为监管,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赣州市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信息系统控制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在线监控,有效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