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
《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采砂许可。严格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本规划的要求,认真抓好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监管等环节,坚决打击无证采砂等非法行为。
二、实施计划开采。各县(市、区)市管河道采砂应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年度采砂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于每年3月1日前向市局履行报审报批手续。组织实施河道采砂,应严格执行“五定”(定点、定时、定量、定船、定功率)要求,严格控制年度开采总量。
三、规范现场管理。河道采砂现场显著位置应设置标识牌,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采运砂船舶或其他采砂机具应统一编号,并悬挂“采砂许可牌”;河砂堆放现场应设置“采砂许可公示牌”,标明采砂许可证号、采砂范围、采运砂船船号或采砂机具编号、控制采砂量、采砂期限、采砂单位名称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可采区起止范围内应设立“采砂区域标志牌”,标明可采区起止河段及可采区控制长度、宽度等;人类活动频繁或重要河段应设置“采砂现场警示牌”,说明该河段河床变化、河水变深,禁止近岸戏水、涉水过河和游泳等;堆砂场作业区应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操作,佩戴安全帽,闲人禁止靠近等。
四、规范船只管理。严格落实采、运砂船登记程序,所有采、运砂船必须登记造册。采砂船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信息化管控。对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船只一律清除出河道。
附件:1.《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同意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5)的批复》
2.《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5)》
赣州市水利局
2023年2月3日